合伙人

韩新明济南
合伙人
  • 专业领域:股权纠纷,破产重整,公司争议解决
  •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个人简介:
韩新明,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二级律师;工作地点:济南;联系方式:13905316882;邮箱:hanxinming@vip.sina.com。

教育背景: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执业经历:
1988年10月至1992年12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山东外事服务中心,职员;
1994年12月至1997年12月,济南市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年3月至2013年12月,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4年1月至今,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业务领域及业绩:
自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2年取得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专业从事公司清算、破产业务,成功代理数百起案件,如办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山东设立的21家实体企业的清算业务及山东宏鑫食品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等;负责处理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含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第一棉纺织厂)破产清算案、山东小鸭集团热水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小鸭集团冰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市公立燃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仁丰实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三元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工程机械钢圈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新都钢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特易购商业(山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省济阳县农业机械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立鹤搪瓷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及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0余家企业自行清算案;参与处理山东业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润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博信达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为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兖州创世纪肉类联合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烟台裕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数十起公司清算和破产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行业任职:
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破产重整与清算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社会兼职:
济南市涉侨法律顾问团成员;民建山东省委直属十二支部主委;民建山东省委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民建省委委员。

荣誉称号:
2005年被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2014年度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完成先进个人”。

主要著述:
参编专著:担任《我办一案 举案释法》副主编;《国有企业关闭或者破产后房改房购房款的管理和使用的建议》、《清理“僵尸企业”不能忽视民营僵尸企业的清理》、《关于“僵尸企业”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建议》、《创新处置僵尸企业的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被山东省政协等部门采纳使用;等。
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参与民建山东省委2016年重点调研课题《去产能中“僵尸企业”处置的疑难问题及对策》获山东省委统战部二等奖,2019撰写的《民建的参政议政和践行社会主义民主》获民建中央重点理论课题研究二等奖。
《“僵尸企业”职工安置疑难问题及对策》、《再论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终止》、《破产企业留守人员权益问题刍议》分别荣获第十四届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论坛二等奖、山东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及三等奖,《出售式重整之可行性研究》收录于《破产法论坛》第十三辑。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