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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翰源|我所办理的首单绿色公司债券成功获批

更新时间:2018-11-27 11:21:41 点击:2865次

2018年11月23日,菱花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菱花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264号)。

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在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项目中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为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季猛律师、团队成员为高静律师。

绿色公司债券是指依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

博翰源律所证券业务团队已为多家公司的IPO、恢复上市交易,众多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及定向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非诉业务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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