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与我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任我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本所指派金融保险业务部何新华、闫少奇、闫得玉律师为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成立于2000年9月12日,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山东的派出机构,是山东省(不含青岛市)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是以专业分工、团队合作为主要运营模式的公司化律师事务所,现有证券、公司、金融、保险、房地产、民商事、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国际并购、综合业务等12个部室,法律服务领域及专业涵盖了律师业务的各个方面,我所在政府法律顾问、金融保险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与业务特长,目前在为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共济南市委、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山东分公司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博翰源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兢兢业业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