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山东辖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充分发挥其在IPO、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等业务中的作用,山东证监局于2011年11月30日在济南市证券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了山东辖区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座谈会,山东辖区3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通报律师事务所在辖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情况,明确监管要求;二是听取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代表对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听取律师事务所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从事证券业务心得。
会议期间,徐铁局长、陈飞副局长发表讲话,我所合伙人王波涛主任参加座谈会并在会议上对从事证券业务心得与与会人员进行了经验交流。
徐铁局长首先发表讲话,肯定了在过去的几年证券律师对山东经济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证券律师核查验证不充分、查验办法不合理、过分依赖公司提供的一些资料;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论证不充分、罗列事实过多;律师事务所内控机制不健全等等。对此徐铁局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改进监管模式、统一监管标准、明确监管要求、加强证券律师业务学习,开展业务指导、创建共同平台、提高证券律师的执业能力,为山东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期间,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发表感想并对从事证券业务的经验心得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王波涛主任代表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发表了讲话,对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名称的由来、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方向做了详尽的阐述并对律师在尽职调查中的具体操作步骤给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