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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少奇律师为服务地县政府做好法律顾问

更新时间:2012-09-21 11:11:00 点击:3264次
       闫少奇律师到达支援地后,作为南木林县唯一的一名律师,被南木林县政府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截至目前,闫少奇律师共为县政府提供重大法律服务事项三件,为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两份,起草重要合同三份。受到县委、县政府一致好评。

第一件重要事项:

      为南木林县某乡5000亩土地开发以及补偿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土地开发的可行性、程序合法性、补偿问题等相应问题从法律规定方面作出全面分析,使政府在此次土地开发问题上能够依法进行,既降低了政府的法律风险,也保障了开发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使广大农牧民从中获得利益。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同时,还为本次土地开发起草了《开发补偿协议书》,政府与开发企业顺利签订开发协议。本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协议书,为政府有效防控了法律风险,也积极地促成了南木林县土地开发一事的成功进行。

第二件重要事项:

      为南木林县政府综合商业楼的招商引资建设与承租起草相关合同书,县政府为服务城乡百姓,准备在县城建设商业综合楼,但因资金困难,打算采取招商引资方式建设,同时再将所建商业楼在租赁给投资人使用,其中涉及的合同十分复杂。经过两个多星期的起草、汇报、考察、修改,终于提供了让县政府非常满意的合同。目前,县政府正在与多个投资人签约中。

第三件重要事项:

      这件事项是最复杂也是风险最大的,对西藏南木林县某金属矿的合作开发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起草《合作开发协议书》。因此事项正在谈判过程中,相关事项还处于保密状态,经请示领导,此次汇报不做详细介绍。

      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做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固然是重要的,但是能够积极为服务地政府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为政府部门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严把好法律风险关,意义更大。这是我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我将继续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为服务地政府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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