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激励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济南市文明委近期下发了《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的决定》(济文明委〔2021〕8号文),分别授予新申报及复查合格的村镇、单位、社区、学校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