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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翰源律师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更新时间:2015-07-02 13:48:00
点击:1907次
2015年5月21日,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成功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其注册发行额度为3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接收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141号)。
中通客车作为我国节能和新能源客车的领导品牌,于200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我国客车行业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公司产品涵盖了从5.5米至18米的公路客车、城市公交客车、旅游客车和中小学专用校车等各种类别和档次。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淀,以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国家认定实验室为依托,联合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致力于客车安全、节能以及新能源技术研究,现已获得受理专利近100项,参与制定了10项国家标准,并荣获30多项国内外大奖,推动了行业进步。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的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团队主办合伙人为季猛律师、团队成员为宿扬帆律师、郭小娟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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