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下午,我所闫少奇律师接受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邀请,在该公司会议室举办了“《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专项培训讲座。新华人寿山东分公司及全省16地市中心支公司营销、核保、理赔、客服经理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闫律师围绕“理解与适用”的主题,结合保险法中相对应的法条,对司法解释(三)条文的涵义进行了逐一讲解。同时闫律师还结合自身多年从业经验,援引执业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就如何更好地适用司法解释(三)进行了详细介绍,使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简单易懂。最后,闫律师对参加培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培训结束后,聆听本次讲座的人员对闫律师的授课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今后能多举办类似高质量的讲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为新华人寿山东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