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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少奇律师到达服务地以来已办理五起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12-09-21 11:10:00 点击:2275次
       自到达服务地以来,闫少奇律师已成功办理五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三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起农民工意外死亡赔偿案件,受援人及其家属对闫少奇律师的援助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
       办理的三起婚姻家庭纠纷为:
       第一起,申请人申请与其丈夫离婚案:申请人因与其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受到其丈夫打骂,其丈夫经常酗酒,酒后即打骂申请人,申请人无法正常生活,因此想与其丈夫离婚,故向本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我中心耐心疏导、讲解,申请人丈夫认识到夫妻和睦的重要性,表示以后不会再酗酒,不再打骂妻子,好好工作,好好过日子,申请人对我中心的调解工作十分满意。通过我中心的努力有效的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二起,申请人申请与其丈夫离婚案:申请人丈夫经常参与打架斗殴,而且曾因盗窃,被判入狱3年,出狱后不思悔改,依然参与打架、盗窃,还经常打骂申请人,为此申请人回娘家,双方分居达两年,无法共同生活,因此想与其丈夫离婚,故向本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中心经多次耐心劝导,但因双方已分居,无和好可能,最终申请人与其丈夫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男方给予女方20000元补偿。通过我中心的努力有效的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起,申请人申请与其丈夫离婚案:申请人多年来与其丈夫感情不和,丈夫对孩子和妻子不管不问,而且怀疑妻子不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故向本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与丈夫离婚。经我中心调解,双方无和好可能,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通过我中心的努力有效的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办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
       2011年底到2012年5月,申请人一直在南木林县奴玛乡热拉村砂场打工,但是砂场老板一直未付工钱,到5月申请人离开砂场时,共拖欠申请人工资13400元,申请人自己一直催要,沙场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申请人为讨回工资,向本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我中心多次找到申请人打工所在的砂场老板,向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沙场老板开始几次一直以沙场亏损,没钱支付为由,不予支付。我中心向其表示,即使砂场亏损也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即使通过法院解决,也必须无条件向农民工支付所有工资,后来沙场老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于8月24日支付了拖欠申请人的所有工资。申请人对我中心的调解十分满意。
       办理的一起农民工意外死亡案为:
       申请人之子南加和旦巴在工地打工时,于2012年8月18日不慎溺水死亡,申请人为获得赔偿,向本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我中心多次耐心调解,虽然本案死者系意外溺水死亡,但雇主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到死者父母年老,无生活经济来源,因此,同意给予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30000元,保证了申请人之后的生活问题。本案因属于意外死亡,雇主无赔偿责任,调解难度比较大,我中心经多次调解,最终才调解成功。

       来到支援地的这两个月,我感受到了西藏人民对法律渴望,作为一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继续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在受援地播撒法治阳光,这是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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