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司法行政工作
简 报
第60期
南木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我局闫少奇律师被县政府聘为
政府法律顾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壮大二产”的产业政策,加快我县土布加乡浦桑果多金属矿合作开发步伐,把潜在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同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浦桑果多金属矿合作开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现已下发南政发〔2012〕147号文件。
文件指出,为了此次合作开发的规范化、合法化运作,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聘任我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闫少奇同志为县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浦桑果多金属矿合作开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全程负责浦桑果多金属矿合作协调沟通和法律指导工作。
抄 送:地区司法处,县委,人大,政协,政府,县委政法委,处法援科,县委常务副书记郭全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拉巴平措,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达瓦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