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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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少奇律师参加南木林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更新时间:2012-12-06 10:17:00 点击:1785次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南木林县普法领导小组通过精心安排,组织县委纪检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等县直29个单位于12月4日当天,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在南木林县城人民路中心街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闫少奇律师与司法局同事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委常务副书、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全奎,县委常委、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政法委书记拉巴平措,县委常委、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传部部长颜莉红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宣传工作,详细了解各单位宣传内容、群众咨询重点、宣传效果等,并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并鼓励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活动,确保实效。
       本次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共出动了宣传车11台,宣传人员67人,悬挂了横幅32条,展出宣传展板16个,播放了宪法相关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交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录音,向过往行人和车辆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书籍5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23人(次)。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为创造“平安南木林”、“和谐南木林”、“小康南木林”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也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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