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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平当选 “全省十佳律师”,闫少奇荣获个人三等功
更新时间:2014-02-27 17:21:00
点击:2927次
近日,济南市司法局通报表彰了“
2013
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霍建平主任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十佳律师”称号,为全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律师。闫少奇律师
2012-2013
年度赴西藏南木林县参加“
1+1
”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各项工作得到当地县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2013
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为闫少奇律师荣立“个人三等功”并予以表彰。
何新华律师在2013年度各项业务成绩优异,被评为“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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