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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韩新明律师为济南中院法官破产案件审理培训授课
更新时间:2015-03-30 14:00:00
点击:2172次
2015年3月2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召开了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法官)培训会。本次培训会邀请了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从业人员为法官讲授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济南财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姬峰总经理、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韩新明律师及国浩(济南)律师事务所孙守遐律师就破产清算流程、公司强制清算的几个问题、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与分配进行了专题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参会人员对于三位讲师深入浅出、引人入胜的授课反响强烈并给予高度评价。
民二庭庭长苏维华和本所主任、市律师协会会长霍建平分别讲话。霍建平主任指出在经济发展速度趋于平稳的情况下,破产类案件数量呈现不断增长趋势,为律师和法官带来了新挑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交流才能更好适应和完成新常态下破产案件审理的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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